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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小区车位20w变60w 开发商引业主不满

发布时间: 2018-01-11 00:00:00

来源: 青年时报

分类: 行业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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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2014年买房时说车位在20万元左右,现在交付了跟我们说要60万元,难以接受!”近日,杭州的王女士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反映,其购买的滨江区浦沿街道德圣银杏汇小区出现“天价”车位,不少业主表示不同意以此价格买车位。

业主不满

购房时称车位在20万元左右 交付后却以均价60万元出售

2014年10月,王女士以约2万元/平方米的价格购入德圣银杏汇小区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,开发商为杭州德城置业有限公司。“买房时销售人员说车位大概20万元,总价不会超25万元。”王女士觉得价格合适,买下了这套房子。

去年6月房屋交付,但车位却迟迟不见开售,开发商说,要等小区内大户型交付完了才能售卖车位,否则对大户型不公平。据了解,该小区共8幢,其中有3幢楼是300—400平方米的大户型,3幢楼是200平方米左右户型,另外2幢楼是90平方米左右户型。

上个月,小区所有房屋交付完成。1月6日,王女士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,告知她车位将在1月8日晚上8点至9点在支付宝上开卖,均价在60万元左右。“这个价格说法也不一,有业主接到通知说是均价58万元,也有的说是50万—100万元的。”

“开发商一直等到我们拿到房子,已经开始装修了才卖车位。如果早点告诉我,我可能就直接把房子转卖了。”王女士认为开发商存在捂盘惜售行为,且违反了杭州市房管部门下发的规范车位价格的通知。

据业主群初步统计,170户业主中有122户不同意以此价格买车位。

截止记者发稿前,已有122户业主明确表示不购买高价车位

开发商回应

车位定价在合理范围内 否认当初有口头承诺

前天下午,记者来到小区。杭州德城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带记者来到地下车库。

“我们所有的流程都合法合规。”工作人员介绍,小区的停车库最近施工完成,因此定于1月8日晚在网上公开售卖,“这是为了保证公平,政府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卖车位。”

至于车位价格,他表示均价在56万左右,“我们小区是高档小区,单个车位的造价比同类高出四五万元。”他认为小区车位定价在合理范围内,“有一些子母车位,一个顶俩,价格在100万元左右。”

“考虑到部分业主诉求,我们设置了40万元以下的车位,约40个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“这是市场行为,我若定到200万元,只要有人买也没问题。”据了解,小区的车位配比约为1:2.5,每户最多购买3个车位。

对于业主反映的“购房时销售承诺车位价格在20万元左右”,工作人员表示否认,“我们不可能给客户一个承诺价,这是行业惯例。”他认为可能是业主咨询时,销售人员根据当时周边楼盘的情况给予了一个参考价。

1月8日晚上,小区公布的车位价格数据显示,总车位848个,价格在3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,其中40万元以下车位29个。

相关部门表态

法规中未明确规定车位售卖时间

去年7月26日,杭州市房管部门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(库)销售行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第五条规定:“严禁车位(库)超承诺价格销售。开发企业申报预售时,应对商品住房地下车位(库)的销售价格进行承诺,并将其作为预售申报的要件之一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住房地下车位(库)价格承诺书。”

那么银杏汇小区的车位是否有地下车位(库)承诺价格?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场监管处何陈煜表示,《通知》针对的是2017年7月26日后新申领预售证的企业。银杏汇项目所有的预售证在新规出台前就已申领,因此没有对车位进行过价格承诺。“同时车位不存在‘捂盘惜售’的说法,有关房地产销售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车位售卖时间。”何陈煜说。

已就车位价格约谈开发商

不过,何陈煜表示,虽然银杏汇项目没有承诺价格备案,但开发企业有义务合理定价,不应出现畸高的车位价格,同时也不能以只售不租为由,拒绝业主合理的车位租赁要求。“当然最终成交价格生成是买卖双方协商博弈的结果,是市场自主的。但如果出现卖方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,迫使买方接受畸高的价格,相关主管部门也有必要进行监管。”

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已在1月8日对银杏汇项目开发商进行约谈,敦促并指导他们合理定价,与业主协商解决相关纠纷。“接下去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事态发展,如有必要,会对相关政策规定做进一步完善,比如将所有存量车位都纳入车位价格承诺制中。”何陈煜说。

律师说法

可通过搜集相关证据主张权利

业主应该如何维权?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的陈树杨表示,根据业主介绍,当初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“车位20万元左右”,法律上属于要约邀请,双方没有就购买车位达成进一步的要约和承诺。且该车位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,因此开发商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,业主在法律上维权比较困难。但在道德层面上,开发商对车位大幅涨价是一种不良风气,绝对不能提倡。

陈树杨建议,业主可通过搜集相关证据,比如楼书、销售广告中关于车位价格等宣传资料,以该证据作为开发商违约的依据,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。如果要通过其他途径维权,也要采取合法的方式,不能扰乱社会秩序,更要避免行为过激。

责任编辑: qiuxiank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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